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体检后服务,提高健康体检中心的社会满意度,根据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回访制度。
1. 回访人在回访时首先要介绍自己,注意态度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。然后再确认接电话者人员身份,并说明致电的目的,不得与被回访人发生争执。
2. 主要以电话回访为主,短信回访为辅。并且对被回访人诊疗情况进行详细回访登记,以保证工作落实到位。
3. 回访人必须如实记录被回访人真实情况,对于多次对接均联系不上的,应积极联系对方单位联系人。不得泄露被回访人的个人信息。
4. 回访时应该全面了解被回访人的体检情况,对被回访人的提问应耐心听取、慎重回答,对治疗原则不清楚的,不得随意敷衍,对当时不能马上解决或者电话解释不清的问题需谨慎,应采取另行答复或者咨询专家以后再予以回复。对于需要提供治疗帮助的要积极给予帮助。
5、对电话投诉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,并及时给予回复。
热 线:0951-3809381
传 真:0951-5047452
邮 箱:grlyynx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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