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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声科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2021年12月31日    来源: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    浏览次数:516

一、准确及时地完成门诊、急诊、住院病人需求的超声检查任务,承担院内安排的体检任务,开展部分超声介入工作,承担超声进修、实习带教任务。

二、各项超声检查,需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申请单。急诊病人随到随检,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,以做好必要准备,危重病人必要时由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。

三、认真执行核对制度。检查时,核对科别、床号、姓名、检查目的;诊断时,查对姓名、编号、临床诊断检查结果;发报告时,核对姓名、科别、床号等。

四、疑难病人应集体会诊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。积极开展新的检查

项目。

五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
六、做好医疗安全、质量控制、病例登记、随访工作。

七、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坚守工作岗位,按相应职责进行工作。

八、超声仪器有专人维护、保养,定期进行清洁、检修。九、密切注意水电安全,避免差错事故发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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