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书记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的党建、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。
2、负责起草全院性的党建、行政工作计划、总结和报告。
3、负责文秘工作。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传递、传阅、立卷、归档、保管、利用和文件保密等工作。文件的传递、传阅要及时,拟办意见要恰当,领导阅批后的文件,要认真落实和催办;处理后要及时将结果、情况向院领导汇报,必要时要向来文的领导机关汇报。
4、负责医院党建、行政文件的草拟、审核、印发工作。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业务科、所、室以院的名义草拟的公文进行具体审核,所有院发文必须经院办核稿后,由书记及院长签发。
5、负责情况综合工作。经常深入各部门,了解各项工作的情况,加以综合分析,向书记院长汇报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,供领导决策参考。负责起草、印发情况反映、工作简报、调查报告等材料。
6、具体安排各种行政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。及时传达院长及各种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,并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,沟通行政科室之间某些工作方面的联系,做好协调工作。
7、严格按照印鉴及介绍信管理制度,做好医院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。
8、做好医院的宣传报道工作。负责院宣传报道稿的采写、审核、编发,医院院讯及其他宣传资料的编印。负责与各新闻媒体联系,并处理各种有关医院公众形象方面的事务。
9、负责安排行政总值班和节假日行政值班,发现问题及时牵头处理。
10、负责医院文印、内外勤务、邮电通讯、信访接待等工作。
11、承办日常行政事务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热 线:0951-3809381
传 真:0951-5047452
邮 箱:grlyynx@163.com
事业单位
版权所有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 | 未经允许 请勿转载 |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 | 技术支持:泛多网络